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规定,持续整治昆明市市场流通领域行业乱象,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公平有序营商环境,保护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征集范围
1.市霸、行霸等欺行霸市线索
盘踞全市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建材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商圈集市等场所,通过暴力、软暴力手段实施强买强卖、垄断货源、操控商品价格、排挤打压同业经营者;霸占摊位商铺、强行收取保护费;菜霸、肉霸等各类市场霸头,滋扰恐吓商户,干扰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线索。
2.恶意索赔、敲诈勒索类线索
团伙化、专业化职业恶意索赔,以打假维权、探店曝光为名,刻意利用商家微小经营瑕疵,或者通过调包、夹带、伪造证据虚构侵权事实;反复投诉举报、恶意诉讼、自媒体曝光、恶意差评等方式向经营主体施压,索要远超法定标准高额赔偿,敲诈勒索商户的线索。
3.保护伞及利益勾连线索
公职人员、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市场领域黑恶乱象,通风报信、干预案件查办、利益输送,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4.其他线索
其他发生在昆明市辖区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经营者、消费者权益的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
二、举报须知
1.举报线索请尽量详实,写明被举报人(单位)名称、地址,违法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经过,同步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照片、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2.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恶意诬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予以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4.收到线索后将分类登记核查,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责的按规定移送相关单位;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已由纪检监察、公安、信访等部门受理的,或者已申请行政复议、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三、举报渠道
1.电话举报:12315;
2.网络举报: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网页、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均可提交);
3.邮箱举报:kmscjg@126.com。
四、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特此公告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