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因私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7-0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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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因私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的通告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和国家民生局《关于做好降低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
(一)、 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
(二)、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
2019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特此通告
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