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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的通知

2026/03/19 8.4k 阅读 419 点赞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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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功能区公安局(分局)局直各单位

《昆明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已经市局研究通过并经市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市公安局

2026319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等有关规定,制定昆明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适应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以下事项

(一)制定或修改改进公安行政执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或修改治安、交通等公安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或修改其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措施。

三、下列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

(二)涉及刑事执法的决策;

(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事项。

四、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