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 关于举行《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公安局决定就《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分举行。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有关的人员11人至13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
3.本市法律工作者2人;
4.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专家2人。
(二)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和要求
根据情况需要,可以允许相关人员作为旁听人参加听证会。旁听人员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昆明市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2:00。
报名采用现场、信函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式样附后)。
现场报名请到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进行报名。
信函报名请函寄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街道虹桥路辅路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0000)。
网上报名请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kmgdfj@sina.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昆明市公安局将于2024年9月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昆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9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9月19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街道虹桥路辅路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邮政编码:650000
联系人:廖承敏,王翔霖
联系电话:0871—65705110
电子邮箱:kmgdfj@sina.com
特此公告
附件:1.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2.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3.关于对《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2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3关于对《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