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现拟废止《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加强高海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的规定》、《昆明市公安局关于我市二环快速系统及部分连接道路设置限高架交通调整的公告》、《昆明市开锁服务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对一二一大街、学府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的通告》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7月23日。如有意见建议的,请于2023年7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到昆明公安局法制支队。
电子邮箱:kmflgw@163.com。
信函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未名城A6地块南市警务营区法制支队
附件: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昆明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
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昆明市公安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加强高海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发文字号:昆府规登〔2007〕4号
说明:目前,高海高速交通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管理设置相对完善,能够基本满足交通通行和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已不需要发布相关通告来对行车要求和通行方式进行管理。
二、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的规定
发文字号:昆府规登〔2010〕14号
说明: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的相关内容与2021年交通运输部第四次修订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冲突,《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明确机动车修理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门。
三、昆明市公安局关于我市二环快速系统及部分连接道路设置限高架交通调整的公告
发文字号:昆府登71号
说明:目前,二环快速系统交通标志标线及相关安全设施相对完善,已经明确对通行车辆高度、车速等进行要求,已不需要发布相关通告来对行车要求和通行方式进行管理。
四、昆明市开锁服务业治安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昆府规登〔2014〕21号
说明:昆明市开锁服务业治安管理的相关内容已在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五、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对一二一大街、学府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的通告
发文字号:昆府登165号
说明:该路段由于未完成施工改造工作,实际通行情况与通告内容不一致。
附件:关于对《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