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关于举行《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昆明市公安局
关于举行《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
公告
(第1号)
为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参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相关规定,昆明市公安局决定就《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立法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补充设定的行政处罚条款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14时举行。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人员11至13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
3.本市法律工作者2人;
4.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方面的专家2人。
(二)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和要求
根据情况需要,可以允许相关人员作为旁听人参加听证会。旁听人员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起草工作办公室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12:00。
报名采用现场、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附件1)。
现场报名请到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起草工作办公室进行报名。
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后,传真至0871-65848218;
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网址:http://ygzf.yn.gov.cn/tingzheng/login.jsp),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电子邮件发送至ynskmsgaj@126.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种类及证件号、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简要工作经历等。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公安局将于2022年7月5日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6月9日至7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7月24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起草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未名城A6地块4栋昆明市公安局南市警务营区1104室
联系人:何晓东 李雁杰 魏昶兆
联系电话:0871-65849092 传真:0871-65848218
电子邮箱:ynskmsgaj@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 稿)
3.关于《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征求 意见稿)》的说明
4.关于《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征求 意见稿)》补充设定的行政处罚条款
昆明市公安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2: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3:关于《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附件4:关于《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补充设定的行政处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