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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公告

2019/01/03 4.1k 阅读 348 点赞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3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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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根据《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01月07日起,我市对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须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种类

(一)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二)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二、 办理时限

2019年01月07日—2019年04月14日。

三、 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办理)

四、 办理地点

主城区交警一至十大队办公区,县区各交警大队办公区。

五、 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并交验车辆;

(二)到办理点后填写申请表,由工作人员对发票、证件进行核对,交验车辆,符合要求的,当场核发号牌、行驶证。

六、 其他事项

(一)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自2019年4月15日起,我市将只办理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的登记。

(三)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的,应当提供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019年1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