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
政策公示公告

昆明警方关于对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进行奖励的通告

2011/12/29 1.4w 阅读 198 点赞

昆明警方关于对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进行奖励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1-12-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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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民生电动自行车、入室民生、民生机动车、扒窃犯罪活动,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群众积极举报犯罪线索,支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昆明市公安局决定对举报线索的人民群众实行奖励。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励范围
向公安机关举报抢劫、抢夺、民生电动自行车、入室民生、民生机动车、扒窃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收购销售涉案赃物嫌疑人,查获购买使用被盗抢车辆者的人民群众。
二、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一)抓获抢劫、抢夺、盗抢汽车、入室民生、扒窃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1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治安拘留1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抓获盗抢摩托车嫌疑人,刑事拘留1人奖励人民币4000元,治安拘留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抓获盗抢电动车嫌疑人,刑事拘留1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治安拘留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抓获收购、销售被盗抢汽车,抢劫、抢夺、扒窃涉案赃物的嫌疑人,刑事拘留1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治安拘留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抓获收购、销售被盗抢摩托车的嫌疑人,刑事拘留1人奖励人民币4000元,治安拘留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抓获收购、销售被盗抢电动自行车的嫌疑人,刑事拘留1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治安拘留1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查获购买使用被盗抢汽车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查获购买使用被盗抢摩托车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举报方式
(一)拨打举报电话:0871-3015198110
(二)投递信件: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收),邮政编码:650011。
(三)直接来人举报:昆明市盘龙区昙小路地安巷268号人民警察学校2号楼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或者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四)设置举报密码: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可以不报姓名、单位、住址采用匿名举报。不论匿名或实名,举报人须向接警员提供一个本人设定的6位数密码。举报人可凭设置的密码查询有关提供线索查证情况及奖金数额、领取方式和时间。
四、领奖方式

根据举报人意愿,采取直接来人、银行转账、邮政汇款三种方式,由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兑现奖金。


昆明市公安局
2011年12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