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认定2019年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和省、市《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经学校自评,县区教育体育局推荐,市级认定的评估程序,认为五华区虹山小学等20所学校(园)在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的基础上,把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学和校园环境用语用字规范程度较高,并取得显著成绩,拟认定为2019年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名单如下:
五华区虹山小学 五华区海源小学
盘龙区金星中心小学 西山区芳草地国际学校
师专附小官渡学校 官渡区古城幼儿园
师专附小呈贡区海岸城分校 呈贡新区第四小学
寻甸县塘子中心寄宿制完小 富民县大营小学
宜良县匡远镇永新小学 石林彝族自治县幼儿园
晋宁区上蒜镇中心幼儿园 晋宁区上蒜镇第二小学
安宁市昆钢实验学校 嵩明县杨林镇龙保小学
东川区汤丹镇中心小学 东川区阿旺中学
昆一中度假区分校(金岸中学)
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中学
为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12月12日。如对拟认定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语言文字管理处反映,电话:63167610;邮箱:ywb3167610@163.com。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