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确保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依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国家最新法律法规保持高度一致,现将新修订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分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昆明市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3.《昆明市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办事指南》
(此件公开发布)
6.《昆明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