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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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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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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财政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全文内容及报表共六个部分,其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昆明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有序推进主动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昆明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昆明市财政局网站(czj.km.gov.cn)进行公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党建工作、财经信息、财政数据、会计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动态及服务指南等内容。2021年昆明市财政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1664条(篇),概况类信息更新40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75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4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畅通来件渠道,严格办理程序,审慎稳妥答复,完整管理档案,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市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件25件,所有来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事项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为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信息审核发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和保密工作规定,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做到栏目内容有保障、发布有审核、公开有追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优化规范门户网站,优化调整栏目设置,充实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的运维管理水平。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局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下增设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和“其他文件”栏目,在“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增设了“财政数据”栏目。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预决算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内容,强化政策解读,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昆明财政”微信公众号登记报备、信息发布、更新维护等工作,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安全检测评估,做好安全维护,完成网站监测检查各项任务要求,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运行。强化监督考核,细化考核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局机关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备注:昆明市财政局无行政许可权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备注:昆明市财政局无行政强制权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主要有以下几点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存在错别字信息。及时按照市政府提供的错误列表分解至局内各信息发布处室进行整改,共计对112条错别字信息进行修改。

二是重点领域统计数据未设置专栏公开。认真落实2020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完善统计数据的要求,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下,增设了“财政数据”栏目。按月更新财政收支情况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部分信息通过图表图解展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务信息公开处理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开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