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渤海地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借助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力量,引进高质量产业转移、智能制造、大健康等重点产业类项目。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文件精神,昆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昆明市环渤海招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专业招商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购买专业招商服务(B0401 会议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昆明市环渤海招商局)。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 为昆明市在北京举办招商引资推介活动提供场地和嘉宾邀请服务,服务次数每年2-3次。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提供的主题邀请企业,每次数量不少于10家。
2. 根据昆明市产业发展需求和招商活动主题,安排10家以上有投资意向的知名企业供昆明市和昆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领导走访考察。
3. 促成有关企业与昆明签订框架(投资)协议2份以上,签约项目单体协议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
4. 组织不少于10家“《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或民营企业500强”企业赴昆考察。
5. 提供在京招商引资过程中的餐饮服务、会议服务、车辆服务等。
6. 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需求,每月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和传播平台,提升昆明各类招商重点领域的项目知名度,将昆明市的环境优势、政策优势推广到目标产业方向的企业。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充分利用招商服务机构的场地、人员、车辆等保障资源优势,协助联络处开展好以商招商、组团招商、产业链招商工作,进一步推动到昆明有明确投资意向的企业及项目进行精准对接,促成相关产业项目尽早落地。
四、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30万元(委托1家招商服务机构)。
(二)资金来源:从滇中新区划拨给昆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昆明市环渤海招商局)的50万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中列支。
五、目标要求
按承接标准完成昆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昆明市环渤海招商局)提出的招商要求,为昆明市在北京举办招商引资推介活动提供场地和嘉宾邀请服务,组织开展招商主题活动,组织企业赴昆考察,全权负责做好联络处的招商引资及会议、餐饮、用车等保障服务。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公示
通过昆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询价收资日期截止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
(联系人及电话:李繁 010-83159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