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
政策公示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报废评估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2019/11/18 2.3k 阅读 512 点赞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2019〕1号)及《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资产报废评估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办公室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资产报废评估服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做好市级机构改革中资产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8月至10月接收了一批市法制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固定资产。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更新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后的有关资产报废工作,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帮助我单位开展资产报废评估工作。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二)资金来源:计划从市政府办公室公务费补助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资产报废评估要求,开展市政府办公室资产报废评估有关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我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