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将位于度假区海埂片区,土地面积4150.6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交运[2009]858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云国土资源预[2009]209号)文件精神,拟将上述地块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给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收费站配套用房项目(庄家塘收费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土地坐落:度假区海埂片区
二、 四至界址:东至昆明市南连接线高速公路,南至规划绿地,西至环湖东路,北至规划绿地。
三、 土地面积:6.23亩(4150.66平方米);
四、 土地用途:公路用地;
五、 出让年限:50年;
六、 出让方式:协议出让;
七、 限制条件:(1)宗地只能用于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路收费站配套用房项目(庄家塘收费站)。(2)宗地如改变用途,政府按取得该宗土地成本依法收回。
八、 公告时间:10天(自登报之日起算)
地址:滇池路1288号
联系电话:64313430 64336502
联系人:许女士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