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
政策公示公告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关于对五华区金鼎山片区2-1号地块(明珠化工地块)建设项目内400.10平方米土地确权公告

2019/06/13 1.0w 阅读 465 点赞

五华区金鼎山片区2-1号地块(明珠化工地块)建设项目范围东至羊仙坡路,西至昆明明珠化工有限公司,南至五华区大塘社区居委会小屯居民小组,北至明日城市小区道路。项目范围内C1、C2地块400.10平方米土地不属于集体土地,无任何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对宗地拥有使用权。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该400.10平方米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权利人为五华区人民政府。 

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于该公告登报当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将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特此公告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

2019年6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