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明确昆明市主要江河 湖泊 重要城市 大中型水库防汛责任的通知

2019/05/23 1.2w 阅读 306 点赞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柴石滩地区水资源管理局,昆明市松华坝水库管理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防洪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关于核报2019年全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云防汛指〔201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昆明市2019年主要江河、湖泊、重要城市、大中型水库防汛工作责任予以公布明确。望各相关防汛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务必认真履行防汛工作各级政府行政职责、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调度指挥,全力以赴抓好今年我市各项工程和设施防汛度汛工作,确保防洪安全。

一、 主要江河防汛责任人名单

1

二、 大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2.2

三、 重要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

4

四、 阳宗海防汛责任人名单

5

以上防汛责任人名单如有变动,由新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昆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5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