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2019〕1号)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办公室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人民币85000元(大写:捌万伍仟圆整)计划从市政府办公室公务费补助中列支。
二、工作内容《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市本级部门开展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的通知》(昆财绩〔2018〕59号)等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开展工作,聘请会计中介机构帮助我单位开展2019年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财政预算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专项预算资金支出绩效评价。
三、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图片](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昆明市财政局的要求,开展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财政预算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专项预算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等与绩效监控、评价相关的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我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五、购买方式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不属于采购目录且采购金额达不到政府采购金额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单位内部控制相关要求自行组织采购来确定承接主体。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