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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吃蜜,先偷蜂?

2024/12/04 1.4w 阅读 112 点赞

嗡嗡嗡~每当有蜜蜂从身边飞过,很多人因害怕被蛰都会躲闪开,但也有人铤而走险,冒着收获“满头包”的风险,将蜜蜂、蜂蜜和蜂箱“一窝端”,上演现实版“熊出没”。近日,昆明市寻甸县公安局金源派出所连续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自家养的蜜蜂连同蜂箱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由于案发地较为偏僻,初步分析研判后并未发现嫌疑人身影,随后民警进一步扩大侦查范围,经过大量摸排走访,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文某的踪迹,并将已逃至省内某州市的文某抓获,追回被盗蜜蜂6箱,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元。经审讯,文某对多次盗窃他人蜜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文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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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加油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昆明公安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注的侵财民生案件,持续发力、精准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同时,将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严惩不贷,正告所有不法分子立即停止违法犯罪,尽早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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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