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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 | “因对女交警吹口哨,被罚款200元,扣6分​”?真相是......

2024/08/31 6.0k 阅读 34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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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属地一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了一则图文信息,图片为修改后的“交管12123”APP违章处理界面截图,内容显示其“因开车对女交警吹口哨,被罚款200元,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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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查证,该图片系赵某(化名)为博取流量,扰乱视听为目的恶意制作。其使用“模版改字P图”功能,将个人原本的违法行为恶搞修改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处罚项目,扰乱网络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赵某(化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无独有偶,7月18日,安徽省太湖县网民聂某为博取网民关注,恶意篡改交警处置违规行为处理单,将其制作为“开车不穿内裤,途经318川藏线被罚”的相关内容,并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聂某处以行政处罚。除了造谣自己,有的直接造谣别人。8月12日15时许,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新民市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开展酒驾醉驾违法整治工作时,发现驾驶员徐某存在,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交通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期间,杨某恰好路过用手机拍摄了部分经过,自行剪辑并配上“拦路抢劫”的字样后,将该视频发布至网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新民市局大民屯派出所依法将杨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审讯,杨某供述了其为博取流量、歪曲事实、诋毁人民警察形象的违法行为。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近日,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位网络博主用手机随手拍了警车、派出所等画面,配上文字和画外音制作并发布了内容为“我同学竟然坐上了警车”“城市人校霸竟然把警察叔叔给撞飞了”“副局长竟然把城市人校霸给放了”等系列视频。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杨某为当地一所职业学校在读学生,为博取眼球、涨粉吸流,自2023年5月起,他以公安机关相关元素为背景,虚构“剧本”在多家网络平台,发布涉警谣言视频多达98条。鹰潭警方在甄别相关视频内容,收集证据后,将杨某抓获归案。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制造传播谣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年是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自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昆明市公安局积极响应,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全面加强线索摸排、案件侦办及综合治理工作,坚决打击造谣传谣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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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