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于2019年11月15日在昆明市级行政中心昆明会堂二楼6号会议室举行了《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该听证会听证报告经报昆明市司法局审查,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昆明市重大听证决策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见下文:《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1月21日
《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文本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于2019年10月29日通过昆明教育信息港发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第1号公告。2019年11月5日,在上述同样网站发布了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14:30至17:00,《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在昆明市级行政中心昆明会堂二楼6号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的决策发言人计划为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方宁,因方宁副局长临时有其他工作安排,受方副局长的委托,由孙红昆副局长为决策发言人。主持人计划为市教体局副局长孙洪昆,因孙红昆副局长作为决策发言人出席,受孙副局长的委托,由许松亭调研员主持。听证会设5位听证委员,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调研员许松亭同志、昆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李怀深同志、昆明市扶贫办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指挥部行业数据组副组长陈炤宁同志、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普通高中教育处负责人王建方因有事委托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琴同志参会、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刘云同志。听证监察人为市司法局立法处干部黄钊同志,听证记录人为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肖茸膑同志。
本次听证会共有22人自愿报名参加,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最终参会听证代表共17人,市政协委员2名,涉及学生资助相关工作13名,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中层干部3名,律师1名,另有旁听人员3名。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委员和代表22人,实际到会22人。
听证代表分别是: 昆明市寻甸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政协委员张兴强同志、昆明市嵩明县嵩阳一小教师、政协委员金云丽同志、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雪燕同志、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李春燕同志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主任韦娜同志、云南信息工程学校保卫科长周林卫、昆明市旅游职业学校教师刘冰同志、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教师陈雷宇同志、昆明市体育学校教师丁留凤同志、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专干晋树平同志、 昆明市七甸中心学校总务主任方进喜同志、昆明市嵩明县教育体育局资助工作人员陈志吕同志、昆明市体育学校教务处副处长严江波同志、昆明市第八中学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苏征同志、寻甸县民族中学办公室主任彭勇同志、寻甸县甸沙乡中心学校学生资助负责人侯文华同志、嵩明县比诺幼儿园教师杨继敏同志。
旁听人员分别是昆明市外国语学校教师刘畅同志、昆明市民办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文森婷同志、昆明市民办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大邦同志。
四、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有听证代表17人,发表了很多非常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3条:
(一)该办发体例规范、条例清晰,指导性、操作性较强。
(二)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脱贫“四不摘”的要求,扶贫各项政策资金不减,保障时间至少到2020年。2020年以后根据国家政策对建档立卡对象资助进行变更,故建档立卡对象认定应包含全部建档立卡对象,包含已脱贫、未脱贫人口。
(三)市级各部门将根据各位代表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对文本修改完善。同时,文本将要求各县区出台实施细则。
五、决策发言人的说明和答辩
决策发言人孙红昆副局长就听证代表的提问和发言作了以下的说明和答辩:
首先,关于学生代表是否可以参加认定工作组的问题。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中指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应包括学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所以不能将学生代表纳入认定工作组。
第二,关于公示的问题,学校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后需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示,每一个学段的公示均有模板,公示模板对能公示的内容做了明确规定,需按照该模板执行。
第三,关于提供证件时间有效性以及批量认定的问题。教育体育局将与相关部门再次沟通,进一步明确对应的问题,并加以明确。
第四,关于是否与上位法对应的问题。我们将参照上位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再做修改和完善。
六、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一)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此次听证会,得到了各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媒体的大力报道和宣传,听证会召开顺利、程序规范。
(二)参与此次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对《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抱着积极的支持态度,认为《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结构合理,层次分明,体现了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表示同意和支持。
七、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听证委员合议,认为观点鲜明、内容具体。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各位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八、其他有关情况
听证会结束后,起草小组针对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对《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文本中存在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逐一修改完善。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