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市
重点工作重点工作信息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19至2021年档案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公示

2019/10/11 3.8k 阅读 526 点赞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19至2021年档案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11 14:24
字号:[ ]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19至2021年档案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公示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相关规定,并报经昆明市财政局同意,现将《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19至2021年档案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19年10月11日—11月1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徐文亮,电话:63960117,邮箱:40779031@qq.com。

附件: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19至2021年档案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11日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19至2021年档案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

昆明市财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昆办通〔2019〕3)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的相关规定, 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机构对我局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现将购买服务计划报告如下。

一、购买预算我局档案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委托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机构对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01年至2008年及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1日期间形成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预计需资金5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拟从2019年年初预算“统战工作、教育信息工作、信访工作、档案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中列支2.1万元,不足部分用局机关公用经费支付。

第二阶段(2020年):委托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机构对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09年至2016年及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预计需资金10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拟从2020年年初预算的档案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三阶段(2021年):委托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机构对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预计需资金0.8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拟从2021年年初预算的档案工作经费中列支。

二、购买服务内容对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01年至2016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1日及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3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具体业务根据市档案局的工作要求确定。

三、购买对象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八)具有“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九)档案数字化加工准确率需达到99.5%以上;

(十)档案数字化加工数据可无缝导入昆明市档案馆综合档案管理系统。

四、购买服务期限

购买服务期限为三年。

五、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2019年):按照市档案局要求,将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机关2001年至2008年期间形成的永久及定期保存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归档,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昆明市档案馆移交;将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机关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1日期间形成的文书档案进行立卷归档,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市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文书档案移交工作按照市档案局的通知要求办理。

第二阶段(2020年):按照市档案局要求,将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机关2009年至2016年期间形成的永久及定期保存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归档,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昆明市档案馆移交;将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机关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文书档案进行立卷归档,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市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文书档案移交工作按照市档案局的通知要求办理。

第三阶段(2021年):按照市档案局要求,将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机关2020年形成的文书档案进行立卷归档,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市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文书档案移交工作按照市档案局的通知要求办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