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
政策公示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昆明市市场 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的通知

2022/07/07 2.0w 阅读 66 点赞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昆明市市场 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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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禁毒、治安、人口、网安、刑侦支队,经文保、公交分局,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附件3:关于印发2022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厘清监管事权,规范监管行为,统一监管标准,现将昆明市公安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传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编制抽查计划

各部门按照省级部门抽查计划和省级联合抽查计划,对照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认真制定2022年本部门及部门联合计划任务。省级计划未完全覆盖本部门抽查事项的,应及时增加抽查计划,做到抽查事项全覆盖;省级部门抽查计划在市级层面能实现部门联合抽查的,鼓励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列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可不再列入单部门抽查计划;除本部门无上级计划对应检查对象外,原则上计划只增不减。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2022年度抽查计划编制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安排。

二、科学制定抽查方案

(一)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

涉及单部门的随机抽查计划也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流程、结果处理等内容;

(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

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计划,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流程、结果处理等内容。

三、全面完成抽查任务

市局相关直属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抽查计划2022年11月底前要全面完成。

对于重点领域突发风险抽查事项、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涉及我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暂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原则上由发起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

四、统一公示抽查结果

抽查结束后,发起部门、配合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昆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向社会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列入省委省政府2022年度督查检查事项和年度综合考评事项,请市局相关直属部门和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高度重视。各部门抽查计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及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

附件:1.2022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2022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

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昆明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附件2.昆明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