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资产清查项目的采购计划
发布时间:2016-05-1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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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资金:18万元。
服务内容:
1. 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点,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2. 承担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的录入、核对工作。
3. 提供资产清查服务,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协助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落实《2016年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
服务要求:
1. 受委托的中介机构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及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在规定时限内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并完成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的录入、核对工作。
2. 受委托的中介机构须对执行清查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国家秘密、相应资料、清查服务成果及其它涉密信息严格保密。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