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
政策公示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南博会期间社会治安管理的通告

2013/06/02 7.6k 阅读 366 点赞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南博会期间社会治安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3-06-03 00:00
字号:[ 大 中 小 ]
为保障南博会期间社会平安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行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扒窃、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违法犯罪行为和其他现行违法犯罪活动,追捕各类上网逃犯。
二、全面强化社会治安秩序整治,集中整治刑事、治安案件多发区域和人员复杂、治安混乱的公共娱乐场所;严厉查处“黄、赌、毒”、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存储、运输、使用的审批和管理;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严禁通过任何方式编造、故意散布谣言和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严禁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违者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举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对未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举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制止;不听制止的,有权命令解散;对拒不解散的,有权依法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五、一切违法犯罪分子,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顶风作案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
六、掌握、了解违法犯罪信息的群众有权向公安机关控告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的,将依法给予奖励;对包庇违法犯罪行为和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将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昆明市公安局
2013年6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