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4-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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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市公安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将举行《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起草的《管理规定》》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定于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召开。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电动自行车管理事项有关或者关注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公民8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8至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9:00—17:00,均可向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处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4月15日17时。
报名采用电话、传真、网络和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请到西山区清苑路136号交警支队法制处(交警四大队院内)进行报名,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1—8216311;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网址:http://ygzf.yn.gov.cn/tingzheng/login.jsp),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jjzzfzc@163.com
申请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经核实并确定的听证代表、旁听人员、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等人员名单将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上发布。相关资料将随听证通知书一同送达听证代表。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清苑路137号昆明市交警四大队院内(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处)
联系人:晋银鹤
联系电话:0871-305457,8216311(传真)
特此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