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50106328-202607-537587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 发布机构: | 昆明市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22 15:55 |
| 名 称: | 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昆明市防洪设施管理规定》意见建议的公告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昆明市防洪设施管理规定》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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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防洪设施管理规定》(昆明市水务局公告第3号,下称《规定》)于2010年12月8日印发施行。《规定》自2010年12月8日施行至今已逾15年,根据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现行法律法规更新情况,昆明市水务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昆明市防洪设施管理规定》开展专项评估,一是《规定》制定所依据的上位法规发生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0年以后均进行修订,《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于2023年废止。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修订,对防洪设施、水工程的管理保护工作作出了更科学、规范、细致的规定。《规定》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实际,经研究,拟予以废止。
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于2026年8月22日前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
信函邮寄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665办公室(邮编:650500),电子邮箱:kmfang@126.com,联系电话:0871-65708087
附件:昆明市防洪设施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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