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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奖昆明市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5/12/12 1.1w 阅读 168 点赞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42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反馈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奖通过初审名单》(云环函〔2025〕29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民政府严格遵照评选范围和条件,按规定程序推选出3个集体、9名个人参评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奖。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以到达日邮戳时间为准)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1—63968855

传真:0871—63968855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344室

邮政编码:650500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


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1.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会同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让昆明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2.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按照“重保护、强治理、调结构、优环境、促发展、守底线”的要求,勇担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守护昆明的蓝天、碧水、净土,为打造“高原明珠,绿美春城”作出积极贡献。先后获得生态环境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等20余项荣誉表彰。

3.昆明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承担着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犯罪侦查打击工作。建队以来,大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最严”要求,以党建为引领锻造铁军,以专业为支撑攻坚大案,以责任为驱动强化协作。通过发挥坚持政治建警、坚持创新求变、坚持强基提质“三个坚持”作用,破获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数百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案件数量、质量均居全省第一。


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1.刘旭,男,汉族,1987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综合二处处长。该同志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各环节,先后参与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滇池蓝藻应急处置、滇池沿岸美丽乡村建设、阳宗海沿岸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等重点工作,有效指导工作推进,服务保障工作蹄疾步稳。研究推动牛栏江保护治理工作,牵头起草牛栏江保护治理重点工作方案,细分“农业种植、规模化养殖、厕改、集镇、城市建成区、工业企业、水土流失”7个大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部分单位直排等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罗熙,男,汉族,1987年3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副处长。该同志立足岗位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通过牵头制定并推动实施全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节能降耗系列工作方案、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等,将上级决策部署具体化、本地化,取得了显著工作进展,为美丽云南建设贡献了昆明力量,有力确保了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资环处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3.李航,男,汉族,1978年5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自2020年7月环草海生态监测步道启动建设起,李航同志长期奋战在绿道建设前线,至2025年1月27日昆明市绿道进行开放,项目成功上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作为生态建设典范项目优秀案例向全国推广,项目实施以来,已累计接受国家级媒体(央视总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和省级主流媒体(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报道超过30次。

4.武绍军,男,汉族,1974年6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禄劝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该同志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水生态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成立了党员先锋队和志愿服务队,在水生态治理工作中冲锋在前,在他的带领下,水务局全体党员干部形成了团结协作、勇于担当、积极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为水生态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为民、科学、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在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于2021年获得“2020年度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建设优秀建设者”称号。

5.史莎丽,女,汉族,1981年11月生,群众,现任昆明市安宁市人民法院昆钢法庭庭长、一级法官。该同志扎根审判一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湛的业务能力和深厚的为民情怀,投身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事业。在审理案件中,注重探索适用“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引导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模式,积极适用“补种复绿”“异地修复”“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措施,将恢复性司法与专业化审判相结合,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绿水青山”的最佳效果。

6.张亚娟,女,汉族,1978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成功办理盘龙院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获评省级十佳优秀典型案例。创新设立“绿翼”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志愿服务项目,通过多种方式推动被损毁的150余亩地表植被全部修复,该项目获评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建立全市基层院首个公益诉讼赔偿金账户,督促违法当事人依法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00余元。探索“公益诉讼+碳汇交易”办案新模式,确保生态环境修复实效。

7.丁晓曦,男,汉族,1973年1月生,群众,现任昆明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副站长。2021年,被昆明市人民政府授予“昆明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荣誉称号及荣获两项昆明市科技进步奖。在滇池流域面山生态修复工作中,主张优先选用乡土树种,显著增强了水源涵养能力,为滇池生态保护构建起坚实屏障。在东川区干热河谷生态修复项目中,创新性采用“鱼鳞坑漏斗底”整地技术,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果。在科研创新领域,主持完成了中央财政资金“东川困难造林地植被恢复技术推广示范”等十多项国家、省级重点科技项目,成功攻克区域生态治理难题。

8.张平,男,汉族,1984年4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滇池流域水系联排联调中心总工程师。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扎根于滇池保护治理工作一线历经多岗位锻炼,先后圆满完成滇池流域水系联排联调、城市排水管理、城市防洪排涝及应急处置、滇池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城市更新示范城市申报、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排水专项规划编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专项督察整改等各项工作,并获得一致好评。

9.杨伟,男,彝族,1985年3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昆明市植保植检站高级农艺师。深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16年,始终秉持“每一寸土地都深植着生命的脉络,每一滴雨露都浸润着未来的萌芽,每一粒种子都孕育着生命的希望”的初心,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20年以来,他围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四大核心领域推进多项重点工作,统筹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业污染源普查及重点流域农业污染源负荷核算、国家生态农场申报与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等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做出个人贡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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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