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展示昆明国际陆港空间布局、功能定位与发展成效,提升其在南亚东南亚及环印度洋地区的国际影响力和品牌辨识度,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昆明国际陆港宣传视频制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国际陆港宣传视频制作项目(A1502,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拍摄制作昆明国际陆港宣传视频,包括策划、创意、版权素材采购、脚本大纲撰写、拍摄场地设备租赁、成片制作等。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昆明国际陆港宣传视频制作经费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和场地;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一)内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昆明国际陆港工作安排,全面展示昆明国际陆港空间产业布局、区位优势、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等,以文稿配音,加图片、视频的形式,拍摄制作短视频;
(二)视频制式:高清标准1080P(1920X1080)以上;
(三)质量标准:
1. 提交视频的格式要求MP4/MOV/MPG视频格式;
2. 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3. 画质清晰、流畅、音乐气质融合;
4. 视频制作时长3分钟以上;
5. 兼容各类播放器或播放平台的播放格式要求。
(四)时限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视频制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71—67435132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