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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购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标准项目”编制服务计划

2025/02/05 3.2k 阅读 227 点赞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精神,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统一昆明市人民政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标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标准项目”编制服务。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标准项目”编制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A1605行业规范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第5条“政府购买服务要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规定,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选取1家编制服务单位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标准项目”编制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资料梳理;

2.现状调研;

3.初稿起草;

4.协助公开征求意见;

5.整理修改文本;

6.其他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标准项目”有关的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制定昆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标准,具体明确备案审查部门、备案审查原则、备案审查范围、审查意见等内容,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指引,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各制定单位提供参考,提升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6.3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保障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响应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通过购买服务,择优选聘1家编制服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昆明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标准化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标准”编制服务。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该项目不在采购目录之内,金额未达到60万,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时间:2025年2月5日-2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   0871-6391207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