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预算资金
人民币875,600.00元(大写:捌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
二、 项目名称
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运行服务
三、 工作内容
1. 垃圾分类运行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限内负责检查市级行政中心各办公片区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要求将垃圾正确分类,并做好监督、执行工作,服务人员不得少于十人;
2. 垃圾分类运行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限内负责市级行政中心智能分类垃圾桶维修维护,做好日检、周检、月检工作,保证智能垃圾桶满溢报警后10分钟之内完成处理;
3. 垃圾分类运行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限内负责市级行政中心分类垃圾车的维修维护,确保小修2小时完成,中修不过夜,大修三个工作日完成,每月按时完成垃圾车的维护工作;
4. 垃圾分类运行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限内负责市级行政中心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宣传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 垃圾分类运行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限内负责市级行政中心垃圾分类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针对市级行政中心各单位负责垃圾分类职责的直接责任人,每年不少于一次集中培训;
6. 垃圾分类运行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限内负责市级行政中心垃圾积分兑换机的运营维护,及时补充积分兑换奖品(以20万元作为年度奖励费上限);
7. 垃圾分类运行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限内负责联系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回收及时清理垃圾。
8. 本次垃圾分类运行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四、 承接标准
具有垃圾分类运行相关资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目标要求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暂行)》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采购代码为E18后勤管理; E1804政府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
六、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确定购买方式。
七、 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275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63179850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