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2019年市级行政中心常规物业管理社会化外包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2018/12/17 1.7w 阅读 201 点赞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市级行政中心常规物业管理社会化外包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预算资金

人民币25,597,364.86元(大写:贰仟伍佰伍拾玖万柒仟叁佰陆拾肆元捌角陆分)。该预算为1.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含供配电)服务(预算金额10,969,197.90元);2.绿化管养服务(预算金额6,364,265.69元);3.卫生保洁服务(预算金额8,263,901.27元)等三个服务项目总预算资金。

二、 项目名称

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常规物业管理社会化外包服务

三、 工作内容

1.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含供配电)服务

1. 1服务管理范围内容。

1. 2高低压供配电系统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

1. 3消防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服务具体要求和标准。

1. 4客(货)梯等垂直交通和运输系统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

1. 5供排水系统服务范围项目及服务要求。

1. 6中水系统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

1. 7办公用房和室内外设施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

1. 8弱电系统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

1. 9后勤信息管理中心园区智能化系统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

1. 10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期限一年。

2. 绿化管养服务

2. 1服务范围和时间:

2. 1.1市级行政中心室外绿化植物的管养及补种。

2. 1.2市级行政中心5、6、9、10号楼屋顶植物的管养及补种。

2. 1.3市级行政中心5号楼南北两侧盆花种植以及6、9、10号楼南侧花坛盆花每年更换6次。

2. 1.4市级行政中心室外道路和公共地面的清洁保洁,每半月清洗一次地面,室内外的划分以建筑物的滴水线为划分界限。

2. 1.5市级行政中心室外公共区域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绿化垃圾的分类收集,并分类清运至市政中转站。

2. 1.6市级行政中心室外病媒生物的防治防疫、灭四害消杀。

2. 1.7市级行政中心室外警示标牌、植物铭牌的制作、安装、管理。

2. 1.8市级行政中心室内外景观水池清洗、保洁。

2. 1.9市级行政中心室外绿化给排水设施的维护更换。

2. 1.10行政中心室外两个公共卫生间的清洁保洁。

2. 1.11市级行政中心室内公共部分及指定办公室更新植物购置、摆放和养护管理。

2. 1.12做好绿化档案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建档及管理。

2. 1.13项目日常服务时间为每天早7:30至17:30,节假日不休。

2. 1.14项目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处理涉及绿化管养及室外卫生的突发事件。

2. 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期限一年。

3. 卫生保洁服务

3. 1服务组织

3. 1.1项目必须建立基本制度和质量要求规范。

3. 1.2项目必须设有质量、培训、服务等专职管理人员。

3. 1.3项目应具有清洁服务应急处理能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3. 1.4项目必须有详细的员工培训计划、方案。

3. 1.5项目年、半年、季度、月制定有详细的保洁计划和自检自查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3.1.6项目保洁人员必须定岗到人、划片到人,有详细的工作流程,并按工作流程作业。

3. 2人员要求

3. 2.1项目服务人员总人数190人,其中:每天白班在岗人数不得少于140人,夜班在岗人员不得少于50人。管理人员(经理、主管、领班)不得少于15人。

3. 2.2项目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投标承诺的标准条件高于国家有关规定的,按乙方投标承诺的标准条件履行。

3. 2.3项目经理、管理技术人员,按照乙方投标承诺派驻,非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期内不得更换。

3. 2.4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3. 2.5指定办公室卫生保洁设置主管1人,领班4人,主管、领班须有相应管理经验并经甲方同意。

3. 2.6项目经理应当比照项目白班服务时间提前半小时上班,推后半小时下班。有事须提前向甲方书面请假。

3. 2.7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后,统一持证着装上岗,服务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与机关工作人员和办事人员发生争吵,非必要时,不得两人以上同时作业。

3. 2.8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更换服务项目的任何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

3. 2.9项目服务人员考勤必须实施指纹打卡管理。

3. 2.10指定办公室保洁员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2个课时的保密培训、生效保密协议及承诺书。

3. 2.11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无犯罪记录。

3.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期限一年。

四、 承接标准

具有物业管理服务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确保全员政审合格,全员签订保密协议;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供应商必须前往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五、 目标要求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暂行)》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采购代码为E18后勤管理; E1801物业管理。

六、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确定购买方式。

七、 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275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63179850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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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