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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企业家们,昆明第十五期“局长坐诊接诉” 市水务局局长“把脉问诊”, 邀您来参与

2024/12/12 2.0w 阅读 258 点赞

各在昆企业:

昆明市“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已于9月正式“开诊”,年内每周四(遇节假日顺延)将定期安排一位局长“坐诊”。第十五期由昆明市水务局局长“坐诊”,受理在昆企业有关供水保障、涉水有关服务保障等方面的需求诉求和意见建议,诚邀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客观真实反映诉求。

“接诊”部门:昆明市水务局

“坐诊”领导:昆明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定龙

“坐诊”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坐诊”地点: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专区”——“营商环境会客厅”(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一楼)。

“挂号”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12月17日17:00。

“挂号”方式: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明白办”——“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专区进行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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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范围:

1.企业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小型水库、农村人饮工程、河道整治)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2.企业在水资源管理、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节水措施审查等涉水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3.企业在城市、农村供水保障、节约水资源优质服务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4.企业有关水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5.企业对影响全市公共基础设施接入(获得用水)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城市防洪的其他问题和意见、建议。

不予受理范围:

1.投诉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2.没有明确投诉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

3.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

4.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涉及信访、纪检监察等非政务服务范围的;

5.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其他政府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6.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