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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企业家们,昆明第十四期“局长坐诊接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把脉问诊”,邀您来参与

2024/12/05 1.3w 阅读 131 点赞

各在昆企业:

昆明市“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已于9月正式“开诊”,年内每周四(遇节假日顺延)将定期安排一位局长“坐诊”。第十四期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坐诊”,受理在昆企业有关市场准入与退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诚邀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客观真实反映诉求。

“接诊”部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坐诊”领导: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平

“坐诊”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坐诊”地点: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专区”——“营商环境会客厅”(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一楼)。

“挂号”时间:2024年12月5日9:00—12月10日17:00。

“挂号”方式: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明白办”——“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专区进行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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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范围:

1.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问题;

2.企业在涉及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审查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方面的相关问题;

3.企业在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方面的相关问题;

4.企业在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修复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5.企业在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方面的相关问题;

6.企业在涉及宏观质量、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管理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7.影响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的其他问题和意见、建议。

不予受理范围:

1.投诉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2.没有明确投诉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

3.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

4.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涉及信访、纪检监察等非政务服务范围的;

5.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其他政府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6.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