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止的过程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24〕29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涉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的要求,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就废止《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范围的通告》(昆政规〔2020〕2号,以下简称《2号通告》)开展了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工作,报请昆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正式公布施行。
二、废止的主要原因
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24〕29号)明确要求,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省人民政府之前同意各地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的审批文件同时废止。
二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涉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和《2025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明确将《2号通告》列为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事项。
三是《2号通告》涉及的法律法规(《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有6部已经废止,部分机构职能职能发生调整,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也进行了调整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