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入口治超”相关工作要求,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管养〔2018〕36号),“南绕城、东绕城、高海高速公路入口治超系统改造工程方案”已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未设置货车称重设施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禁止一切货车驶入。
二、 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6月28日24时止,禁止所有货车(含持有入城通行证的车辆)由以下收费站入口(包括收费站入口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分别是:
(一)南绕城高速公路古渡口收费站入口匝道;
(二)南绕城高速公路河尾村收费站DC3入口匝道(滇池路上南绕城高速公路往东方向入口);
(三)高海高速公路白鱼口收费站入口匝道。
需要驶入南绕城高速公路、高海高速公路的货车可就近选择其他收费站驶入。
三、 南绕城高速公路古渡口收费站、河尾村收费站DC3匝道设置电子卡口,对违禁驶入的货车进行抓拍;高海高速公路白鱼口收费站设置限高装置,对货车通行进行限制。请行经上述收费站的车辆减速慢行,注意通行安全。
四、 违反上述限制通行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昆明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