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精神 开展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昆教德〔2012〕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学雷锋”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精神 开展志愿服务”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时期学习雷锋精神的重大意义
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弘扬雷锋精神的重大意义,迅速兴起学雷锋活动的热潮,最大限度地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使雷锋精神成为激励全社会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
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对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新时期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对于凝聚师生员工的意志和力量,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实践雷锋精神的重要抓手,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培育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重要途径,是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积极营造和谐氛围的重要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立足自身实际,大力弘扬“助人为乐、勤俭节约、敬业爱岗、团结协作”的雷锋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不断健全志愿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精神 开展志愿服务”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二、结合实际,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
1.全面深化雷锋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舆论氛围。
[SITESERVER_PAGE]雷锋精神是党和人民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厚精神资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弘扬雷锋精神,就要学习雷锋爱党爱国的坚定信念,激励青少年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就要学习雷锋助人为乐的宝贵品格,激励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模范践行者;就要学习雷锋敬业奉献的高尚情操,激励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就要学习雷锋锐意创新的进取精神,激励青少年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自觉推动者;就要学习雷锋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激励青少年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创业者。
要积极利用昆明教育电视台、昆明教育信息港、学校校园网、校园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文化阵地,特别是QQ群、飞信、微博等学生感兴趣的新媒体,积极宣传“服务他人、奉献自我”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弘扬雷锋精神”来凝聚和引导青少年。
2.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重点, 在广大师生中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
青少年学生是学雷锋活动的重要主体,各级各类学校是学雷锋活动的重要阵地。
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在学雷锋活动中的生力军作用,坚持不懈地在青少年中开展雷锋事迹和雷锋精神的学习教育,让雷锋精神代代相传、发扬光大。鼓励和引导青少年走进街道社区、厂矿、农村,走近空巢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留守(失依)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以“扶危济困、互助博爱”的传统美德教育和激励青少年;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关注社会生活,创造性地开展文明礼仪普及活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书香春城”全民阅读月等实践活动,把学雷锋活动和“爱我昆明、美在春城”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新风熏陶和影响青少年;以“低碳环保、绿色健康、科学发展”的理念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关爱自然,关心生态和谐,通过清洁环境、节约用水、义务植树、垃圾分类、关爱母亲河(湖)等活动,组织和动员青少年自觉投身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的志愿服务事业,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自我成长。
要在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以“践行雷锋精神、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教育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以雷锋精神为引领,走进学校、走进师生、走访家长,查隐患、查实情、查问题,解困难、做实事、惠群众。把在广大教师中广泛开展以“学习雷锋,为人师表”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与即将开展的“身边的好学校”、“我心中的好老师”系列活动结合起来,着力弘扬和实践雷锋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提高师德素养,树立良好学风,专心教学、潜心育人,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SITESERVER_PAGE]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全面开展,广泛动员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踊跃参与学雷锋活动,迅速在教育系统掀起学雷锋活动的高潮,不断形成学习雷锋、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
3.深入推进以雷锋精神为重要内容的校园文化建设。
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学雷锋活动,通过读一本书、讲一个故事了解雷锋事迹,通过开一次班会、写一篇心得感受雷锋精神,通过做一件好事、参加一次志愿服务开展学雷锋实践。支持鼓励师生创作一批弘扬雷锋精神的短信、诗歌、话剧和文学作品,不断赋予学雷锋活动新的形式、新的手段和新的文化样式。通过组织开展“雷锋榜样进校园”、“雷锋精神大家谈”、“雷锋事迹在身边”等丰富多彩的活动,鼓励、支持学生成立雷锋精神研究会等学生社团,加强指导,推动交流,营造学雷锋的浓厚氛围,促进和带动优良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组织开展学雷锋网上系列活动,在教育系统主流媒体、网站开设学雷锋活动专栏和微博,搭建学雷锋网上交流平台,举办雷锋精神视频、摄影、动漫等网上作品展评活动,不断增强学雷锋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努力推进志愿服务实践基地建设。
通过与社区等机构合作,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的青少年志愿服务实践基地,形成学校——社会良性互动的教育机制,引导青少年志愿服务行为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切实贯彻实践育人的教育改革理念。全市教育系统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青少年志愿服务基地的共建、管理、运行模式,使之切实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和青少年成长成才需要;积极探索志愿服务与学校教育的有机融合,为学校拓展育人空间、推进教育改革积累素材和经验。
5.努力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培育志愿服务文化。
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学雷锋活动当作一项常态的工作来抓,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制定完善考评措施,将学雷锋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纳入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评价体系;要在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过程中,适应时代发展和育人需求,改进和创新学雷锋活动的内容、载体和形式,使之不断焕发出生机活力;要积极探索志愿者队伍管理、志愿服务成果登记建档、志愿服务技能教育培训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为志愿服务行为的结队接力做好保障工作;要认真思考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由阶段性向经常性、由举办大型活动为主向服务社会日常生产生活为主转变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在青少年群体中着力培育志愿服务文化。
三、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SITESERVER_PAGE]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举办报告会、宣讲会、座谈会等形式,在教育系统大力宣传“当代雷锋”郭明义等模范人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进校园巡讲活动,在校园掀起学道德模范、见实际行动的热潮,激励青少年争当雷锋精神新时代的传人。
要大力宣传表彰教育系统爱岗奉献创先争优先进典型,结合“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扎实做好优秀教育工作者楷模推选及表彰活动,开展“雷锋式学校”、“雷锋式班级”、“雷锋式青少年”创建和命名活动,推动广大师生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及时发现和选树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高尚风范和优良品格,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师生。
在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大力营造“争做雷锋传人,自觉服务社会”的良好氛围,让雷锋精神、志愿服务理念在建设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中不断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障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雷锋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并将活动方案于3月10日以前报我局备查。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充分考虑地区特点、学校具体情况、学生年龄段特征,有针对性地设计活动内容,切忌简单照搬以往经验和外地模式;要充分考虑活动可行性,把学生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不提倡开展超越学校、学生实际,有危险性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学校领导和教师要亲临活动现场,切实保障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确保学生受教育、有收获。
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典型人物和经验、图片资料等,上报市教育局德育宣传处。
同时,为做好“弘扬雷锋精神 开展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宣传工作,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就开展相关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及时与昆明教育电视台、昆明教育信息港联系,请昆明教育电视台、昆明教育信息港结合“走转改”活动,切实做好“弘扬雷锋精神 开展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采访、刊播等宣传工作。
[SITESERVER_PAGE]昆明市教育局德育宣传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3168582
电子邮件:kmdy123@163.com
昆明教育电视台(昆明教育信息港)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3377523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